蒙养院是清末教育体制中最初级的学校。其宗旨在于辅助家庭教育。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。入学年龄为三至七岁,每日授课不超过四小时。以女子师范毕业生为教师。
中国的幼儿教育始于清末,1903年武昌成立了最早的“湖北省立幼稚园”,是中国公立第一园,原址武昌阅马场。从1902年起,在张之洞的筹划下,由学务处具体组织实施,开始湖北全省大规模的教育革新工作。武汉正是以此为起点,封建传统教育旧制开始全面瓦解,一个带有近代资本主义色彩的地区性的新学制体系逐渐形成。1903年秋,湖北巡抚、代理湖广总督端方根据张之洞所定《章程》,饬令拨官款,在省城武昌阅马场创办幼稚园,这是湖北,也是中国第一所幼稚园,开我国幼儿教育之先河。幼稚园选聘了3名日本保姆,首次招收80名5-6岁的女童,限一年卒业。以后续招4岁上下幼童,定2年毕业。
北京也成立了“京师第一蒙养院”。
1904年颁行《奏定学堂章程》,创始了中国现代教育的第一个学制(癸卯学制)。其中包括《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》。这是中国第一部幼儿教育法规。内容包括蒙养家教合一、保育教导要旨及条目、屋场图书器具、管理人事务等 4 章,共 21 节。确定幼教机构的名称为蒙养院。确立蒙养院的地位是:“蒙养通乎圣功,实为国民教育之第一基址。”指出:“蒙养院专为保育教导三岁以上至七岁之儿童。”
严氏蒙养院是中国清末幼儿教育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严修创办。清代翰林院编修、学部侍郎严修二十八年在天津创办严氏女塾,3年后创办严氏女子小学,并设蒙养院和保姆讲习所,以蒙养院为实习场所。聘请日本大野铃子为教师,招收4岁~6岁儿童30人,均为严家近邻或亲友的子女。活动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半。从日本购买钢琴、风琴、桌椅等,户外置有秋千、藤圈,室内有各种恩物。